|
||||
本报讯(通讯员金师法)今年,海晏县金滩乡司法所新接收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张某,其2009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近日,张某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情绪很不稳定,属重新犯罪高危人群。县司法局掌握情况后,高度重视,对张某进行了走访,了解张某思想动态及家庭情况,及时开展了安抚救助,送去了500元救助金,勉励他调整心态,克服困难,珍惜重获自由的生活,担起家庭的责任,重新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张某深受感动,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的不舍不弃,自己一定克服困难,担负起老母、病妻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通过此次帮扶救助活动,实现了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人性化,使刑释解教人员深切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社会对他们的扶持,增强了他们改过自新、重新走向社会的信心,从而消除重新违法犯罪的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