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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汽车公司职员为谋财,撬开同事文件柜盗窃现金,并驾驶公司汽车逃匿。4天后,该职员良心发现后自首。鉴于该职员已退赔损失且获得被害人谅解,北辰区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31岁的王某是本市一家汽车贸易公司的商品车管理员。今年2月24日17时许,王某在公司的办公室内,撬开同事李某的文件柜,窃取现金2400余元。作案后,王某驾驶公司的一辆宝来牌汽车迅速逃匿。当月28日,过了4天逃亡生活的王某又驾驶着公司的汽车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公安机关将赃款及汽车发还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