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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公安部给天津市公安局处置“5.20”案件工作组记集体一等功,授予刘聪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命令指出,2013年5月20日10时许,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产业园中心地带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欲实施爆炸的重大恶性案件。案发后,市公安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工作组,领导同志靠前指挥,多警联动,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开展案件处置工作。工作组周密制定工作预案,有序推进处置工作开展。全体参战民警舍生忘死,临危不惧,在近距离与犯罪嫌疑人谈判周旋,全力劝解其放弃爆炸图谋的同时,超前做好强攻制服犯罪嫌疑人和一旦发生爆炸的灭火、救援等准备工作。最终经过4个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当场收缴汽油34桶、液化气3罐,有效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命令指出,公安河西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刘聪从警30年来,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每逢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冲锋在前,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抓捕犯罪嫌疑人,带领民警屡破大案要案,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由于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12年5月刘聪被确诊患脑部恶性胶质瘤,在手术住院治疗一个月后,毅然重返岗位,全身心投入各项工作。2012年12月刘聪病情恶化,经送医院抢救,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孔琳 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