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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中年女子在小区内一家超市购物时,趁四处无人之机,将超市门口的一个手提包盗走,包内有3000元现金及其他重要物品。这名女子自以为没人发现,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早已被小区内的监控录像拍摄下来,没过几个小时,警察便找上门来将其抓获。
超市购物 手提包“不翼而飞”
2013年4月6日傍晚,张女士外出游玩回来,路过小区内自家楼下的一家超市准备买些东西,便将随身携带的两个背包和一个手提包放在了超市门外面的过道上,并让她的女儿孙某在门外面看包。但是孙某并没有听母亲的话去看包,而是把包一个一个地往超市里面搬,而且边搬包还边和张女士说话。当孙某搬完包去拿手提包时,却吃惊地发现手提包已经不翼而飞了。张女士和女儿一下子慌了,因为手提包里有3000多元现金、银行卡和身份证等重要物品。母女二人在四下寻找无果后,于是就选择报了警。
调取监控 小区邻居现“原形”
公安机关接到张女士的报警后,迅速出警。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并调取了小区内的监控录像,发现与张女士住同一小区的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了充分的犯罪事实证据之后,民警于当日在侯某家中将其抓获。
后悔莫及 一时贪念受惩罚
今年46岁的侯某是外地来津人员,自己也开着一家店铺,生活还算比较富裕。2013年4月6日傍晚,侯某在自家楼下的超市买完东西出来后,发现超市门口地上还放着一个手提包,一时心生贪念,看了看周围没有人就顺手把包偷走了。侯某乘坐电梯回到家后,打开手提包发现里面有3000元钱和其他一些东西,侯某于是就把钱拿出来,把手提包和里面的其他东西都丢到小区内的一处垃圾箱里。
侯某被抓获后,十分后悔,认识到是自己一时的贪念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由于侯某能够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侯某罚金人民币6000元。新报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陈征张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