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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为谋财盯上牌友,不仅在牌馆行窃,还两次潜入牌友家中窃财。日前,该男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000元。
2012年11月3日中午,本市无业男子齐某在北辰区一牌馆内伺机行窃。其间,他趁在此休闲的牌友庄某不备,扒开柜子底部,盗走其存放在该处的24K金戒指一枚。时隔一个星期,齐某偷偷来到庄某的住处,趁其未锁门之机潜入室内,窃得玉石手镯两只。同年11月15日,齐某又窜至在牌馆相识的吴某住处,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房门,潜入室内,窃得吴某的玉石珠子、18K金项链等物品及牌友庄某存放在该处的玉石项链、手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