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28日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通知,即日起本市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今后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500的极重污染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三成公务车。
截至目前,本市已建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根据方案,本市将空气重污染日分为三级:空气质量指数在201至300范围为重度污染日,在301至499范围为严重污染日,达到500为极重污染日。市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其网站(www.tjemc.org.cn)实时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监测数据。当出现以上三级重污染日时,本市将通过新闻、微博等发布健康防护及建议性污染控制措施。
当极重污染日出现时,本市将采取9项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临时散体物料堆场实施洒水喷淋和苫盖措施;市容管理部门每天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的基础上,主要道路增加机械化吸扫保洁作业2次以上;环保部门每天对重点污染源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公安交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每天对“黄标车”开展执法检查;建设、国土房管和市容管理部门每天对建筑、拆除施工工地以及道路运输洒漏开展执法检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车30%。(记者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