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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天津津南区检察院与区纪委、区监察局决定共同建立查办案件协作机制,并于6月19日会签《关于区纪委监察局与区检察院协作办案的意见》。该《意见》的会签,有利于发挥各自在办案中的优势,利用各自手段和方法,解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据了解,该《意见》规定津南区纪委监察局与津南区检察院建立四项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协作办案制度、涉嫌犯罪违纪违法案件相互移送制度和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到检察院培训制度。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在遇有重大、复杂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经双方领导研究,区纪委监察局和区检察院根据各自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迅速查办。健全和完善案件移送或转办程序,制定相关文书,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并为弥补办案经验不足,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区纪委监察局适时选派干部到检察院参与实际办案锻炼,达到以案代训的目的。(通讯员张宁王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