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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关心老人、爱护老人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表示,赡养老人,不能仅靠法律,还应提高爱老敬老意识。作为子女,理解老人、尊重老人,要从细节入手,注意不要让自己的“口头语”伤害到老人,应多做一些能够温暖老人内心的举动。
张宝义介绍,将“常回家看看”等老人精神层面的赡养需求写入法律,是中国养老体制逐步完善的一种体现。在中国,养老观念目前还是讲究居家养老,而且更多的是讲究“亲情”二字,不能完全用某一法律来衡量。此外,与养老相关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子女在外地无法经常回家探望老人;子女工作繁忙,每周很难抽出时间看望老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更多的是提供一种建议和指导,呼吁子女们重视养老问题,提高爱老敬老的意识。
张宝义说,相对于自己,其实老人更关心子女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我现在什么都不缺,孩子好,我就好”,这是很多老人的共同想法。上年纪的人关心子女,难免絮叨两句,但有些子女不经意间的一些“口头语”难免伤到老人的心,比如:“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真啰嗦!”;“有事吗?没事,我挂电话了!”;“说了你也不懂,别问了!”;“你那一套早过时了!”;“告诉你别做了,怎么还做?做又做不好!”。其实,爱老敬老应从细节着手,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行为意识可能会跟不上子女的节奏,但他们关爱子女的心却没有变,此时子女应该学会宽容、理解老人。
张宝义表示,很多老人对于养老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基本满足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即可。有时子女一些小小的举动,也会温暖老人的心。可以抽点时间听老人唠叨唠叨,帮老人做做家务;可以给老人买一套健康体检券,陪他们去检查一次身体;如果子女时间充裕,可以陪老人尝试体验一些新的生活方式,帮老人在老年大学里报名,寻找乐趣陶冶情操;可以陪老人到自己儿时生活过的地方去看一看,寻找回忆增加亲情;根据父母的身体状况,可以陪他们参加一些体育运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