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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7岁少年高军(化名)因玩网游缺钱,诈骗网友的手机和项链,价值5000余元,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随后,宝坻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规定六个月的考察帮教期。
2012年5月,刚满16周岁的高军因玩网游缺钱,先将自己的网友骗至租住处,后又以欺骗的手段骗走网友的手机和项链,共价值5400余元。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宝坻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在办案中发现,高军系初次犯罪,其家长在案发后全额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具备有效的监护、帮教条件,符合修改后刑诉法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要件。在书面征询了公安机关的意见后,宝坻区检察院于同年8月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规定了六个月的考察帮教期。
今年2月29日,高军的考验期满,宝坻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当天启动了高军的犯罪记录封存程序。
“出事后,我们一直担心高军会被打上犯罪的标签,今后难以自寻生活出路。好在有附条件不起诉这项制度,挽救了我的儿子。我儿子从小就喜欢电脑,在6个月考察期内,通过检察机关和镇司法所同志的帮助和教育,他不但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进一步刻苦学习了网络管理知识。”高军的母亲告诉记者,“高军目前打工的网吧老板对他的表现非常满意。”(记者郭佳通讯员蔺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