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自去年本市实行非机动车销售实名制以来,消费者购买非机动车时需要留下个人身份证号码和车架号码等,由商家上传至公安部门信息系统。然而记者日前调查发现,由于种种原因,非机动车实名制销售并未落实。
昨日下午,记者在王顶堤自行车批发市场看到,有近10家商户在销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自行车价格在300-1600元不等,电动自行车在1000-3000元不等,品牌达20余个,绝大部分产地位于天津。现场大多数卖家没有电脑,消费者购车时,卖家也未要求其留下身份证号码和车架号等个人信息。
在红旗路一家大型超市内同样有自行车销售,记者提出购买一辆富士达学生车,询问自行车实名制问题,销售人员拿出一个册子,上面登记着部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销售人员说:“我们并不要求消费者留下个人信息,只有消费者自己提出要留下,我们才登记。目前,在此购车的消费者中留下个人信息的不超过20%”。
记者在这家超市看到,有两位消费者购买自行车均未留下个人信息和车架号码,“万一个人信息被泄露了怎么办?”“丢了车又不可能真按照车架号找回来,没用!”消费者表示。
在复康路立交桥附近一家自行车俱乐部,记者同样看到有高档自行车销售,但也未实行实名登记。记者走访后发现,不少个体自行车销售点店主落实实名制的意愿也不强烈。
据了解,2011年年底,天津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实行非机动车“实名制”销售制度,市民在销售网点购车时,工作人员会将购车者身份证和非机动车编号通过“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网”(www.tjsfjdcgls.com)当场登记、录入,实现“人车合一”,为涉车案件侦破、证据采集固定、被盗车辆返还提供便利。
相关自行车销售人员指出,目前落实非机动车需要采购电脑,下载安装信息系统,商家需要一定投入,部分商家落实实名制积极性不高。同时,一些消费者在购买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时,害怕个人信息泄露,不愿意配合实施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