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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女青年因琐事与人发生争执,将对方打伤。案件审理期间,该女青年多次骚扰伤者。河西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公正执法,维护了被害人的权益。
案发当日,陈某与姐姐一起去逛街。在河西区一家商场,二人因琐事与丁某、夏某等人发生冲突,双方相互厮打。期间,陈某使用瓷砖猛击丁某头部,致丁某腰部和头部受伤。随后,陈某又持瓷砖碎片将夏某腹部捅伤。
案件移交到河西区检察院后,伤者丁某及其母亲多次向检察官陈述案情。据丁某讲述,案发后陈某多次对自己和家人进行骚扰,希望检察官对陈某严肃处理。案件审查期间,丁某母子情绪起伏较大,并一度失控。了解到这一情况,检察官按照事先制定的风险评估预案,主动找到丁某母子表明会公正执法,并对其进行耐心开导。同时,检察官还向陈某重申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对陈某进行了训诫。通过检察官的工作,丁某母子最终平息了愤恨。与此同时,检察官走访了相关目击证人,并专程到刑科所向法医咨询丁某腰部损伤的成因。
经过大量工作,检察官认定陈某实施了对丁某、夏某的伤害行为,且二人伤情确系陈某造成。日前,河西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记者王姝雅通讯员张莹祁白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