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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港公安局获悉,8月6日19时许,天津港公安局东疆分局北京道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东疆港区某施工工地有人要自杀。最终,民警将意欲轻生者成功救下。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坐在一在建楼房外的脚手架上,距离地面高约18米。该男子情绪很不稳定,不让任何人靠近。经询问其妻子得知,该男子姓李,因今年6月在工作时不慎发生意外受伤,因赔偿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遂产生轻生的念头。
两名民警不顾自身安危,爬到楼顶对该人进行劝说,同时安排其他民警在楼下维持现场秩序,并联系该工地老板,防止意外发生。同时,民警联合消防部门在跳楼者下方准备了气垫,全力保障当事人的生命安全。通过2个多小时的劝说,当晚21时40分左右,该男子被成功救下。
经了解,该男子名叫李某某,39岁,湖北人,今年6月李某某在工作时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其右手小臂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也对李某某采取了积极的医疗抢救,并承担所有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费用,但就工伤赔偿费用问题,双方迟迟没有谈妥,遂李某某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事后,处警民警将建筑单位负责人及李某某第一时间组织到一起进行协商,双方就赔偿费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建筑单位一次性向李某某赔偿费用12万元,矛盾得以化解。(记者苏杰通讯员潘法宽张健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