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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三名外地来津人员在本市租房做假证牟利,短短半年间,制作了包括学历证、房产证、户口专用章在内的大量假证、假章,后窝点被警方查获。日前,三人已分别被北辰区法院判处刑罚。
被告人谢某、胡某、宁某均系湖南省来津人员。自2012年8月起,三人先后在本市北辰区某村的租住处参与假证件、假章的制作。今年1月27日,三人在上述窝点制作完假证件后,在返回居住地途中被警方查获。民警在谢某驾驶的汽车上及窝点内查获大量假证件、假公章及打印机、扫描仪等制假工具,其中假证件包括户口簿、营业执照、房产证、毕业证等,假公章包括户口专用章、学历证书专用章等。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法院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及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对被告人谢某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及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对被告人胡某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同时,鉴于被告人宁某系未成年人,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及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决定对其执行拘役7个月。(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