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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店员因眼馋同事的iPad平板电脑,悄悄窃走后逃匿,为此不仅丢了工作,还因犯有盗窃罪被河北区法院判处罚金6000元。
28岁的河南省男青年卢某原系本市一家造型中心店员。今年5月2日12时,卢某见同事赵某将一台iPad平板电脑放在银台上,顿生歹念。而后,卢某趁店内无人之机,将这台平板电脑悄悄拿走,随即逃匿。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月10日将卢某抓获。
案发后,被盗平板电脑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被害人。考虑到被告人卢某认罪态度较好,且退还了赃物,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王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