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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工作部署,巩固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成果,支持和促进各区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财政将对达到旧楼区长效管理考核标准的单位给予补助。目前,市财政局首次安排的旧楼区提升改造长效管理补助资金898.5万元已经拨付到有关区,297个社区受益。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旧楼区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支出和日常管理服务办公、服装费等公用支出,以及保修期外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等。各区政府每月按照旧楼区长效管理考核标准对每个小区的管理服务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考核,并根据达标率拨付市级奖励资金。
《天津市旧楼区长效管理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办法》对旧楼区管理提出了详细的考核标准。包括落实管理服务单位,建立和公布管理区域内门岗值勤、巡视管理、楼内外清扫保洁、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等规章制度等;楼内地面无杂物、尘土,墙面无广告喷涂,小区内道路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等;值班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明显标识,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次出入口定时开放、关闭,定时对小区内公共区域进行巡视,及时关闭楼宇对讲门等。(记者马明通讯员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