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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刘永强是一名80后,现任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助理审判员,走上工作岗位已有9年。他2006年7月开始独立办案,累计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余起,其中调解和撤诉的案件近80%。2011年、2012年结案数均在600件以上,2013年上半年审结案件近500件。数年以来,刘永强的结案数均位居汉沽审判区第一名。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2011年刘永强接到一个棘手的案件。当事人是两名女性,50来岁,之前是大姑姐和弟妹的关系,大姑姐对弟弟和弟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心存不满,将弟妹告上法庭。刘永强通过阅卷得知,双方在最近4年已经因为家庭财产问题诉讼了6次,每次汉沽法院做出判决后,她们都不服上诉到了二中院,虽然中院均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可是其中3件判决她们还是不服,继续到高院申诉,双方已经积怨很深。涉及分割问题的房产有两套,一套是由父母为弟弟购买的,另一套是弟弟和弟妹婚后购买的。弟弟和弟妹都是二婚,弟妹没有工作,婚后因为体弱多病又花了很多钱,所以大姑姐认为这两套房产都没有弟妹的份儿。“接案后,我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没有组织开庭审理,自始至终也没有让她们见面。这样她们都能够理性地面对法官,提出自己的诉求,并且体谅对方的难处。”最终,通过不断地走访、释法和劝导,三个月后,这个历时4年,诉讼10余次的案件,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女方放弃房产获得了经济补偿,双方均承诺不再履行此前的生效判决,并主动撤回了在天津高院的申诉。
“选择当一名法官,为的是在自己擅长的岗位上,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司法为民绝不只是一句口号,每一名人民法官身上都应当流淌着情系于民的血液。”这是见到刘永强时他说的第一句话。记者了解到,他不仅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接到一起案件后,刘永强总会通过和当事人真诚的交流,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是做调解工作的金钥匙,即使调解不成,当事人也能比较好地接受判决。在刘永强的努力下,汉沽审判区实现了劳动争议纠纷和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汉沽审判区由刘永强牵头,与区劳动局、工会、司法局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四方联动调解机制。自2006年至今,刘永强独立承办了汉沽审判区8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结案3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
刘永强喜欢电视剧《心术》中的一句话:“仁心、仁术。”他说:“法官要有良知和正义之心,还要有用良知和正义感去感化和改造他人的能力和方法,这是我一直努力的方向。”(记者 曹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