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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妇女因为琐事分别将丈夫和男友杀害,被判处重刑后,她们在监狱里端正态度、积极改造,终于赢得了减刑的机会。日前,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来到天津市女子监狱,对两名女罪犯的减刑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经审理,法官裁定,将一名女罪犯的刑期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将另一名女罪犯的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18年半。
今年31岁的胡月(化名)与丈夫发生争执后,持刀将丈夫杀死。鉴于案件是由家庭矛盾引发的,胡月在归案后又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也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故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今年29岁的刘晓英(化名)也是因为琐事与男友发生争吵后,持刀将男友杀害的。鉴于是因婚姻恋爱纠纷引发的案件,并且已经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具体情节,市高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又减刑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服刑期间,胡月和刘晓英表现良好,市高院审监庭接到提请手续后,决定前往天津市女子监狱审理她们的减刑案件。庭审当中,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向法官充分阐述了提请对胡月和刘晓英减刑的相关依据,并提交了书证。作为证人,胡月和刘晓英的管教干警和同监室的服刑人员,出庭作了证人证言。检察机关和服刑人员之间进行了质证,检察员发表了出庭意见。
在查清事实以后,法官当庭作出了减刑裁定:将胡月的刑罚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将刘晓英的刑罚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有期徒刑18年半,剥夺政治权利5年。
听到这个结果,胡月和刘晓英十分激动。她们当庭表示,在今后的服刑过程中,一定会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争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30多名服刑人员旁听了此案。
法官说法
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赵恒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减刑假释是罪犯最为关注和关心的问题。几年来,法院始终坚持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一方面法院可以通过严格的庭审程序,综合考量监狱、检察机关的建议和罪犯本人及同监区罪犯的多方面意见,避免了偏听偏信,从而使作出的裁定更有权威性,使各方信服。另一方面,让服刑人员对最关注的工作程序一目了然,有效地防止了‘关系案’和‘人情案’的发生。”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本市法院办理减刑案件4538件,假释案件153件,没有发生任何差错。截至目前,裁定准予减刑的罪犯,没有一人重新犯罪。(记者张家民 通讯员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