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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90后青年与同伙窜入小区盗窃车辆,一居民发现后见义勇为,不想,该青年与同伙狠下毒手将居民打昏致重伤。日前,西青区法院审理此案后,以抢劫罪判处作案青年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判令其赔偿伤者13万余元。
2012年11月15日2时,来自甘肃省的90后男青年潘某为谋取钱财,伙同同乡武某、钱某、牛某(均另案处理),窜至本市西青区某村一居民区内实施盗窃。潘某等四人在小区内盗窃一辆老年代步车时,被居民李某发现后予以制止。潘某见李某形单影只,遂伙同三名同伙一起对李某进行殴打,致李某昏迷。后四人将老年代步车盗走。经鉴定,被害人李某胸部所受损伤已构成重伤;被盗老年代步车价值1.9万余元。被告人潘某随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案件审理中,法院另查明,被害人李某于案发后住院治疗半个多月,其妻儿为陪护他也分别误工。结合上述情况,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判令潘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3万余元。(记者 孙启明 通讯员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