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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女子在闺蜜家做客,偷走闺蜜的银行卡后盗取2万余元。日前,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袁某和杨某是多年好友。今年5月一晚,袁某在杨某家的沙发上发现一个手提包,袁某当时急用钱,一时贪念作祟,趁杨某上卫生间时,偷走手提包里的银行卡。由于此前袁某曾用该卡替杨某取过钱,所以知道密码。袁某在ATM机分次提取现金2万元,又到商场刷卡消费1000余元。数日后,杨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不见了,到银行查询发现卡内存款被盗后报警。
公安机关根据监控录像等线索将案件侦破,杨某万万没有想到,窃贼竟是自己的闺蜜袁某。(记者冯琳通讯员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