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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节和国庆佳节,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本市工商部门将加强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各类专业市场进行全方位检查,依法查处经营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参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行政指导,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服务机构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管理制度,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规范交易行为。
二是以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为重点,加大检查和巡查的力度,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的经营秩序。加强旅游市场主体资格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特别是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工艺品、纪念品、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同时加强与旅游、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合同监管,结合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突出节日市场用量集中的旅游、餐饮合同等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维护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据悉,工商部门还将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认真受理解决群众举报,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对工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投诉和举报认真查处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做好向有关部门移交、转送工作。(记者晁丹 通讯员王毅鹏 李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