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大港人民检察院最近针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来势凶猛”,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复。
最近,大港检察院承办了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案:从2011年开始,犯罪嫌疑人张明(化名)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以开办公司需要资金为名,骗取多名同事和亲友的信任,用他们的身份证办理了8张信用卡。他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态度,利用透支额度开始挥霍,很快便用光了信用卡透支额度。银行几次通知其按时还款,但犯罪嫌疑人我行我素,后来未见银行有进一步措施,只是电话催促还款,他索性更换了手机号码,跑到外地。无奈之下,该银行只能报案。很快,公安机关迅速采取措施将张明抓获归案。
在办理此案时,办案检察官发现,最近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频发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据大港检察院近三年统计数据表明,恶意透支型犯罪已占据信用卡诈骗罪的‘半壁江山’,最高诈骗金额达56万余元,严重危害了国家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在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大港检察院在认真梳理本案案发原因的基础上,向有关金融机构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银行进一步加强对申办人身份资料的审核,增强对虚假证件的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对申办人资信的审核,完善担保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务人员的管理培训,防止因追求办卡数量而滥发现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信用卡使用过程中还款情况的监控和催款工作,对恶意透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消除信用卡监管盲区。
检察官提醒:信用卡恶意透支并非小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恶意透支额度达到1万元以上的,就可立案追诉。因此,大家在办卡、用卡时一定要量力而为,不可心存侥幸;同时个人资料不要轻易透露给别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张宁王瑜施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