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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贯彻窗口行业党的群众路线“开门搞活动”的方针,切实解决乘客在车站借用爱心伞“好借难还”的问题,9月1日起,运营公司在全线网61个车站正式启动“爱心伞”异地归还业务,同时延长无偿借用期限。
2010年5月起,公司在各车站配置“爱心伞”,供乘客免费借用。截止到今年8月底,全线网61个车站共配置雨伞近4700把。按照原规定,爱心伞无偿借用期限为7天,借用时交纳押金20元,还伞时全额退还押金;超过7天归还期限后,每天扣取1元,扣完为止。同时只能在借用车站还伞,不能在异地归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乘客归还雨伞的难度,也造成了雨伞回收率较低的情况。
为解决这一问题,切实实现爱心伞的“爱心、便民”,运营公司经过深入研究,决定从2013年9月1日起在全线网实行爱心伞新规定。一是延长借用期限,爱心伞的免费借用期限由原来的7天延长至20天,超过20天未还的不再退还押金;二是实行异地归还,乘客可持借用凭条到任意车站办理还伞业务,在借用凭条丢失的情况下需要到原借伞站归还。
运营公司将加强一线员工对新规定的学习培训,做好各车站雨伞存量的适时调配,确保新规定有效落实,不断提高运营服务的人性化水平。(记者赵颖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