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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民拨打热线电话27500000反映,在一些超市购买食品可随意开发票,开什么发票完全可以按照顾客需要进行操作。昨日,记者就此问题对本市的部分超市进行了暗访调查。
昨日,记者走进位于东丽区的一家大型超市内,在摆满食品的货架前,一些销售人员正在对货物进行整理,只见在一旁挑选食品的顾客向销售人员询问:“购买食品类商品,能开成办公用品发票吗?”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向顾客保证:“应该没问题的,您就放心买吧。结完账,您拿着购物小票去前台开发票就行了。”
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询问销售人员:“买食品还能开成其他物品的发票?”销售人员回答说:“顾客有的是为了报销,就询问是否能将食品发票开成办公用品,或其他种类单位能够报销的发票。这样既给顾客提供了方便,也能让我们超市的销售额有所提高。”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位于南开区与和平区的四家超市,发现只有在南开区的一家大型超市内,购买食品后开发票不能另立名目,严格执行发票开具内容要求给消费者开出有效发票。而在其他三家超市购买食品均可按照顾客的需要开具发票。记者在南开区一家超市服务台看到,有的顾客手提米、面、油,将购物小票递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问:“您开什么发票?”顾客回答说:“劳保用品。”工作人员并没有认真查看购物清单,直接开出了办公用品发票。记者与工作人员攀谈,问道:“买米面油,开成劳保用品发票,不会被人查吧?”工作人员说:“您放心吧,只要我们这能开的,您可以从其中选择。一般开成劳保用品之类名目的发票,都是为了在单位报销。”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雪。杨雪表示,开具不实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消费者购买食品为了能够报销而要求超市将发票开成其他名目的,而商家为给消费者提供便利而开具不实发票,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消费者和商家都不可以变更品名和金额”的规定,这种行为涉嫌违法,根据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