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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公诉环节案件承办人的规范意识和精品意识,近日,天津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建立了干警个人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切实强化了执法规范化和刑事诉讼监督。据了解,该体系注重对办案人的动态考察。为此,该院建立了庭审观摩评议制度,规定公诉科每半月举行一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由全科干警通过观看出庭录像,从出庭的规范性、讯问和质证方式、法庭辩论的针对性等方面,对公诉人出庭情况逐项进行评查,并邀请资深公诉人和检委会委员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评议打分。
以此为基础,公诉科为每位公诉人建立出庭考核档案,为青年公诉人提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积累经验。同时,公诉科要求每名承办人对每季度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分析,特别是对于改变侦查机关定性、被法院改变定性、指控的案件事实未被法院认定、量刑建议和判决存在较大出入的案件进行重点总结,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也将对干警的自评材料进行点评。在此基础上,将干警自评和领导点评相结合,建立干警个人办案质量自评档案,并作为对干警绩效考核的依据。(记者通讯员张宁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