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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由于家境困难,男子竟盗取QQ号冒充他人骗钱,被警方抓捕归案。父母得知后,借钱替儿子偿还钱款。检察官了解具体情况后,以人文关怀的法治精神提请法院从轻判处男子。
“我朋友出事了,急需用钱,暂时借点钱,很快就会还上。”今年5月20日14时许,正在工作的小李和小陈的电脑上,突然收到这样一条QQ信息。小李和小陈都在本市一家贸易公司工作。小李看到QQ信息一愣,仔细一看是从公司经理老胡的QQ号码发来的。很快,这个号码再次发来了信息,分别与小李和小陈聊天。胡经理的QQ号承诺只是暂时借钱周转一下,很快便会把钱还回来,且将银行账号发了过来,让二人汇款。小李和小陈信以为真,分三次向这个银行账户汇款共计19万元。
几天后,小李和小陈在公司见到老胡,向他询问什么时候还钱。老胡很诧异,称自己从未借过钱。小李和小陈便打开电脑上的聊天记录与老胡对质。老胡却告诉二人当时他根本不在公司,与他们聊天的根本不是自己。老胡猜测应该是有人盗用自己的QQ进行诈骗。察觉到被骗后,小李和小陈立即报了警。
7月22日,公安机关将盗用老胡QQ号的黄某抓获。原来,黄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款木马病毒,可以盗取他人QQ号及使用密码。黄某便想到盗取别人的QQ号,然后冒充他人进行网络诈骗的想法。据黄某交代,他已将银行账户内的9万元挥霍一空,还有10万元在银行账户内。
案件移交给河西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在审理中发现,黄某所用9万元全部用于改善家人生活。黄某家庭比较困难,父母一直在江西老家,家中有一个三岁的女儿,而妻子已怀孕八个月即将分娩,黄某一个人打工所得要养活一大家人。检察官先与黄某的父母取得联系,确认黄某所述家庭情况属实。随后,检察官讲述了黄某现在的情况,告知其父母只有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黄某才有可能被从轻处罚。很快,黄某的父母从老家借来9万元,将钱款退还。
日前,河西区检察院以犯有诈骗罪对黄某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检察官指出黄某为缓解家庭经济困难才走上犯罪道路,且黄某父母已退还赃款并缴纳罚金,希望法院对黄某从轻判处。听到检察官的话,黄某在法庭上泣不成声,对自己的罪行深深忏悔。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河西区检察院的诉讼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5万元。(记者王姝雅 通讯员王朝亮 张莹 元绍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