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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是重阳节,也是我国首个法定老年节。记者从市老龄委了解到,目前,本市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了多项优待服务政策。
老年人凭《天津市老年优待证》可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1.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实行挂号优先、治疗优先、取药优先,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2.乘坐地铁购买普通储值票,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八折优惠,70周岁以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七折优惠。
3.老年人按规定优先购买火车票、优先检票进站上车。
4.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各级法院应当依法优先受理、审理、执行。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
5.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对需要获得法律帮助的老年人优先提供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对70周岁以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代书;对涉及老年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减半收费。
6.对老年人居住的直管公产房屋实行优先登记维修和修缮。
7.参观天津广播电视塔门票半价。
8.商业企业、生活服务业以及社区便民企业为老年人优先提供便利服务。
9.参观收费的文物点、观看日场电影,购买门票一律半价。
此外,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敬老卡可免费乘坐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