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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档案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并从本月起实施。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档案都将实行“一户一档”,一旦住房保障对象有违规行为,这些档案将永久保存“跟随”。
住房保障档案按照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部门的职责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保障性住房档案、住房保障监督管理档案。
其中,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申请或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的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为:住房租赁补贴对象档案,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对象档案,其他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则包括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出租人补贴、公有住房租金核减等,其他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参照住房租赁补贴对象档案收集。
保障性住房档案指证后开发建设或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房源档案,以及销售或运营过程中收集或形成的相关记录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为:保障性住房房源档案,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档案,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档案
住房保障监督管理档案指在实施住房保障监督管理过程中收集或形成的相关记录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为:监督管理业务材料,住房保障对象违规处理材料,住房保障信用记录材料,销售和租赁行为监管材料,保障性住房证后监管材料,举报和投诉监管材料等。包括住房保障对象及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违规记录、处理决定、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都将纳入其中。(首席记者邵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