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众所周知,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其用途是治病救人,事关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当我们行走在大街小巷,时不时就能见到药品回收的字样。那么,这样回收药品合法吗?是什么人这样堂而皇之地随便收药?收来的药又去了哪里?近日,本报记者通过多种途径,对本市非法倒药贩药的行为进行了明查暗访,了解到了一些内幕。
记者暗访
药品药盒都能卖
地处本市南开区汶水道上的昌源里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破旧的低矮小楼中住户并不多。然而,在这里却活跃着另外一群人。他们当中有本地人,也有外地人;有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也有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他们几乎每个人的手上都拎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有的人还会端着一个小纸箱,里面装的都是同一类东西——药品,这些人做的是药品非法倒卖的“生意”。11月8日,记者以“买药人”的身份走进了这里……
在昌源里,处于最边上的3层小楼与前面的平房区几乎“接壤”。走进这宽度不足3米,却盘绕在多栋小楼间的小路,到处可见手拎黑色塑料袋的药贩子,不过与外面街上“打游击”的人不同,这里的药贩子会端出自己的“药箱”供买药人随意挑选。
拜糖平、百令胶囊、倍欣、波依定、金水宝、立普妥……记者在现场看到,治疗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肾病等多种疾病的常规药物都能在“药箱”里找到。“拜糖平多少钱一盒?”记者首先向一名50多岁的大姐咨询道。“46元一盒。”“怎么好像比前几次买价格贵了?”记者说道。“我们这儿的药跟股票差不多,每天一个价。再说,你看看我这个药,是有批号的。”记者接过大姐递过来的拜糖平药盒,看到她所说的批号其实就是药品的生产日期,“7月份才出厂的,绝对是好药。”大姐补充说。记者随后从包里拿出刚刚在正规药店花了11元购买的感冒药“快克”问道:“您看我这药能卖多少钱?”看到药盒,大姐连忙摆手说:“我不收感冒药,你去别家问问吧。”
转了大半个市场,都没有遇到愿意收购“快克”的药贩子。最后在市场临近出口的地方,一个年轻的小妹愿意以5块钱一盒的价格收购。但是,当看到记者从包里拿出的药盒因为挤压有些变形后,小妹立刻拒绝了:“药的盒子不能有任何破损,你这个药虽然批号不错,但是药盒皱了就没人要了,我也不能收了。”随后记者在小妹的“药箱”里看到了血小板聚集抑制剂——波立维,由于这种药物的价格相对较高,所以记者当即表示家里有老人一直在服用此药。听记者说完,小妹兴奋地问:“那你们家是不是有很多波立维的空盒啊?”“空盒你们也收吗?”“对,盒子我给你8块钱一个。如果是含有说明书等全套的好盒子价钱还会更高,可能得二三十块钱一套。”当记者答应下周会带一批波立维的全套空盒来后,小妹高兴地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自我介绍姓张。“其实你这个‘快克’不太好卖,这属于‘小药’,我们一般收的是‘大药’。”小妹介绍说。“那什么是‘大药’呢?”“就是那些价格比较高、又有很多人服用的药。”就在记者跟小妹聊天时,一名手拎黑色塑料袋的中年男子找到她,拿走了80盒“百令胶囊”。“这是遇到大客户了吧?谁会要这么多药啊?你们是不是不只零卖啊?”面对这个问题,小妹则不愿多说,只表示:“其实卖谁都一样,一盒药赚不了多少钱。”
“医保药”好收好销
为调查了解何种药品更受青睐以及这些药品流向何处,11月10日,另一路记者来到位于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原天津市第三医院)附近的一处居民区,以“卖药人”的身份与一名操着东北口音的中年“走街”女药贩攀谈上了。
原来,人们习惯于将街边“回收药品”与“过期药”画上等号,而此次记者在调查中接触到的药贩多数对此并不“感冒”。听到记者表示家中有老人刚过世,手里有不少药品急需“处理”时,这名自称姓姜的药贩告诉记者,只收没过期的正规药物,“过期的不收,快过期的倒是可以,不过卖不上价”。
她拿出一张随身携带的名片,上面写满了可以高价回收的药,可谓品种繁多,且多为医保用药。她还给详细标出,像拜糖平、诺和灵、糖适平、诺和笔、速效救心、欣康、步长脑心通、舒利迭、洛汀新、波依定、络活喜这些治疗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肺心病、高血压的药物“卖得最贵”。“糖尿病药卖得贵,口服的、针剂都要。比如诺和龙(一种口服促胰岛素分泌降糖药)一盒70多块钱,我们是40块钱收药。”
不过,对药品的生产日期他们也有选择,距现在日期越近,自然销路越好。姓姜的药贩说:“我们就看(药品的)生产日期,不看有效期,越是好月份(即最新生产)的,我们越愿意收,你卖的钱也能越多。”她还嘱咐记者:“下次你再来,我告诉你咋开、开哪个值钱……”
一边说着,姓姜的药贩一边示意记者:“咱上外面说去,要不有人找不到我。”她表示,她平时都在这里收药,来卖药的有不少是医保报销比例高、取药多的人。其中有些人是因为药品富余,与其搁着浪费不如“废物利用”;还有些人是从医院开出的药品,没有打开包装就会直接转手卖给这些收药的,药贩子和卖药的人都能从中获利。她还耐心“指点”记者:“人没有了,如果医保卡还没注销,那就赶紧多开点药,啥值钱你取啥,要不卡里有钱也不给你,全归医保局了!”
追踪调查
收来的药都去哪了?
药品私下交易已经成为了某些人牟取不义之财的手段。那么,这些回收来的药品到底卖向哪里呢?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类药品回收有着较为系统的分工体系:一般在街头收药的是最低层次的,他们负责在医院外、居民小区等地直接从市民手里收药;然后再转到第二层次,对回收药品统一分类;最后再由专人负责销售,直接把这些分好类的药品销售到固定的渠道。从以往一些非法药品回收案例来看,收去的药大医院难进,多卖给小医院、私人诊所和小药店等,因为这些地方有的没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无法从正规渠道批发进药,而通过网络与快递买药既方便又便宜。还有的经重新包装后销往一些偏远省份的农村,从中牟取高额利润。也有的卖给医药公司,重新流回到市场。有些药贩为使翻新生产的药品不被识破,还专门到某些医疗机构回收废弃的药品说明书、药瓶、药盒等,以便再次利用。
如此非法倒卖药品,不但严重影响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形成了“刷药贩药”的灰色产业链,大量“回炉”药品重新流向市场,也给百姓用药带来了安全隐患。
记者采访到一名在本市一家三甲医院药剂科工作多年的医生,他表示,即便通过社保卡套取出来的是合格药品,但这些回收药品在流通过程中,是否达到了相应的存放要求,就没人考虑了。未通过严格的方式储存,甚至通过货运邮寄等方式随意转送,势必影响一些需特殊条件保存药物的药效。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药贩子为了牟利,可能把过期药、假冒药掺杂进回收的药品中,重新包装后再流向药房、诊所等医疗机构或医药公司。如果患者服用了过期、劣质药物,非但起不到治疗作用,有的还会因为药品霉变等,导致延误病情、中毒等危及健康甚至生命的后果。
专家观点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杨政:
“上堵”“下疏”斩断非法倒药链条
“上堵”即:
1.药监部门要加强药品动态管理,对药品的质量、数量、批号等信息实施严格的管理,并利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规范和疏通药品供应渠道。
2.医保部门加强对医保卡使用、药品销售的监管力度,尽力完善制度存在的漏洞,形成打击非法回收药品的合力。
3.制药企业加强对药品的监管,如尽量别将药品的生产日期印在药盒上,可印在药品颗粒所在的药板上等,让旧药盒不再有“回收价值”,有助于杜绝非法收药交易。
4.从长远角度讲,需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险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通过大力宣传等途径帮助消费者多掌握一些药品知识,购买时可尽量选择小包装、小规格的药,合理备药;糖尿病等门特病种患者如需同时吃多种药,需要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随时调药,而非开一次处方一直吃下去,并切忌贪便宜或受利益驱使从不合法的渠道购买、买卖药物。此外,市民自行处理过期药物时,一定要将药片和外包装分开,把包装盒撕坏,防止药品被一些药贩“再利用”。
“下疏”即:
1.弥补立法缺失,通过建立法律法规规定正规回收药品的责任主体。
2.相关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药物回收站点或定期开展药品回收活动,并建立过期药品回收奖励制度,如推行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或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各种奖励的形式促进过期药回收等,这也有利于过期药回收常态化、长期化。
天津惠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璐:
医保倒药属非法经营
基本医疗保险享有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医疗保险购买药品并转卖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外,如果基本医疗保险享有人被认定有上述行为,可能会被医保机构取消医保资格。
医疗机构及经治医生负有核对患者医保资格的义务,对于存在上述行为可能的患者应拒绝为其开具医保药品。如果医疗机构及经治医生故意协助基本医疗保险享有人从事上述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医保资格。
在我国,从事药品销售是需要行政部门审批的。只有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销售药品。因此,不法分子采取先收购后销售的方法倒卖药品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
上述违法行为的出现,有一定的社会根源。一方面,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及覆盖水平还处在不断提高和完善的阶段。另一方面,“高药价”的负担催生了患者购买低价药品的客观需求。如果要彻底杜绝以上违法现象,必须进一步加强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并轨。从现阶段来看,加强法治宣传,利用科技手段甄别骗保行为,加大稽查力度等措施都是较为可能的。
原因分析
“药贩子”为何屡禁不绝
[市民方面]百姓买药、卖药都因为钱
11月9日,记者第二次来到汶水道药品非法倒卖市场。这一次,记者从亲戚手中借来了一盒降糖药“拜糖平”,其受青睐的程度要大大好于前一天的“快克”,被问到的药贩子都表示愿意收购,价格也从43元到45元不等。最后,记者以价格太低为由拒绝了药贩子。不过,如果交易成功的话,记者至少可以从药贩子手里拿走43元现金。那么,记者的亲戚又是以什么样的价格从医院开出这盒药的呢?
根据天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门诊特殊病的有关规定,具有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办理了门诊特殊病证明的患者,在门诊花费超过1300元“门槛费”后,再次购药时,在职居民或退休职工可享受90%的报销比例。也就是说,在超过了“门槛费”后,一般的“门特”患者只需担负药费的10%。据了解,一般医院里拜糖平的价格在75元左右,这就意味着“门特”患者买这盒药的实际花费是7.5元。如果以43元的价格转手卖给“药贩子”,那么一盒药就能获利35.5元。
同样的,对于那些不能享受医保政策的百姓,按照记者前一天的采访,在这个市场购买一盒拜糖平的价格为46元,要比在正规医院花费75元一盒的价格便宜了29元。长期服用的话,能够节省下来一笔不小的开支。
此外,一些虽然享受医保,但是医保卡里的钱不够花的患者也会到这样的市场来买药。记者采访期间,偶遇了家住黄河道附近的白奶奶。去年,老人由于心脏问题在医院做了支架手术,出院后一直服用波立维。但是由于此药价格比较昂贵,一般医院的价格会卖到140元左右一盒,虽然享有医保,白奶奶每年医保卡里的钱经常只能用上七八个月。“每年还有4个多月吃药是需要完全自费的。这时候我就来这儿买药,不到90元一盒,确实比医院和药店便宜很多。”白奶奶说。
[药贩方面]获利全靠让药品重回流通渠道
记者在汶水道药品非法买卖市场暗访的两天,发现与一般人想象的不同,药贩子收药和卖药的差价其实并不高。
以降糖药物拜糖平为例,药贩子一般以44元的价格收药,以45元的价格售出。就算有人能卖到46元,这其中也只有2元的差价。 “这个市场里这么多人卖药,谁也不会自己随便抬高价格,一盒药就挣一块钱,这也算是行规吧。”市场里的一名年轻药贩子告诉记者。
如果一盒药只赚一块钱,那么还会有这么多药贩子盘踞于此吗?采访中,那名从小张的手里拿走了80盒“百令胶囊”的男人又把药送到了哪里呢?
经过多方咨询,记者找到了一位对此行业较为熟悉的业内人士。据他介绍,药贩子收药价格普遍为医院零售药品价格的50%左右。加价一块钱的零售市场并不是药贩子获利的主要渠道,他们会将同品种、同批号的药品以重新整理甚至更改批号的方式塑封打理成整箱,让其再次进入流通渠道获取更多利润,业内称之为“走量”。其实,“绝大部分药贩子收到药品后,会按照种类不同交给不同的‘上家’。‘上家’再负责整理批号,塑封或是更改批号,装箱……然后让药品重回流通渠道。也就是说,不排除再卖给普通药店或是小医院。而这些才是他们的利润点。”这名业内人士说。
[监管方面]联合执法却不易形成合力
走在大街上,你会时而看到“高价收购药品”的小广告,但是像汶水道这种集中的、并且公开的药品非法倒卖市场,在本市却只此一家。据了解,这个市场盘踞于此已有多年。“十年前,这里到处都是卖假药、过期药的。大约三四年前又变成了今天这样说是卖的都是正规药的市场。”今年快80岁的王大爷,就住在昌源里。作为这里的老住户,他对这个药品市场可谓再熟悉不过了:“这的房子已经建了几十年了,屋子很破,很多人都搬走了,把剩下的房子租给了这些卖药的。”
对于这个久居于此的市场,南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是怎样的态度呢?11月13日上午,当记者第三次来到该市场时,在现场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拨打了该局的监督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昌源里、宜川北里、烈士路上存在的药品非法倒卖市场,2012年南开区就已成立了由区食药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社区街道办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清理小组,每周都会对这个市场进行清理。“每天都会有着便衣的工作人员在此暗访,每周还会进行一次着装执法。”工作人员介绍说。
那么这样的联合执法又是否真的起到了作用呢?在对附近居民的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就在前一天(11月12日),还有联合执法队来过市场,“他们就是穿着制服转一圈儿,药贩子当时是跑了,不过也没见到他们追赶,今天一早这市场不是还照常‘营业’嘛。这样的执法又有什么意义?”提到联合执法,不少在此居住的居民都表示对此很失望。
既然已经组建了联合清理小组,为什么打击的效果并不理想?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一位曾经参与过联合执法的社区工作人员,对于记者的问题,他直言道:“各家有各家的想法,各家也有各家的难处,联合执法实际的打击力度其实并不如想象中大。”他举例说,比如公安部门抓到了药贩子,可是如果他的“赃物”也就是与他一起落网的药品达不到一定钱数的话,公安部门没有办法对他进行处罚,折腾一番最后的结果还是得放人。“现在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工作,大家都很忙,其实是否能取缔,最终还要看‘上面’的想法。”
[政策方面]医保有“空”可钻正规回收近乎空白
私自回收药品是明令禁止的非法行为,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杨政认为,“倒药”现象反映出我国现行医疗服务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医保”“新农合”覆盖面不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城镇居民的用药方便、有效已得到基本保障;而广大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仍存在着用药不便、药价偏高、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
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新农合”报销目录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保护主义、政策及法律相关配套措施的缺失、各方利益存在冲突等原因,虽然基本药物目录已全部纳入“医保”目录和“新农合”报销目录,但在具体目录制定、招标、采购、使用和管理等环节的合理化和透明化程度仍然不够,以上诸环节的不断完善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推行和实施的基本保障。患者有些药品买不到,便容易给非法倒药形成可乘之机。
以药养医和药价虚高不无关系
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在医保定点医院取药能有一定的报销比例,而相对于自费看病患者的“市场”需求则要支付相对高昂的用药成本,非法卖药的现象就会有滋生的土壤。以至于有市民为药贩子叫冤:把他们抓了,那些病人到哪里去买便宜药呢?
医保中存在一些漏洞
据了解,门诊特殊病医保政策中有规定,例如糖尿病一次可购买除胰岛素外的2种降血糖的化学药制剂和1种中成药制剂,假如有套购医保药品的行为,一个门诊特殊病只需服用“格华止”(盐酸二甲双胍片)的糖尿病患者,可以同时要求大夫开“拜糖平”和辅助降糖中成药“金水宝胶囊”。其中“格华止”售价约29元、“拜糖平”售价75元、“金水宝胶囊”售价约46元,每种药品按15天购买限额各2盒共计300余元,除去医保90%报销,患者自费30元。套现者若将“拜糖平”和“金水宝胶囊”转手卖给非法药贩,可以得到130元左右,还可以从中盈利100元。这其中门特患者、非法药贩、购药的个体或单位均可获利,但实际上亏损的是整个社保基金,所以说目前的门特报销政策存在较大漏洞。
此外,有的享受着医保或公费医疗待遇却自身尚未患病的人,对医保卡概念不清,总觉得没得病时,钱放着拿不出可惜,并没意识到用医保卡套现是违法行为,这也导致了医保卡套现行为和药贩的猖獗。
药品回收领域近乎空白
杨政告诉记者,国家明令禁止非法回收药品,从法规的角度说,医院、药店一旦售出药品就不能擅自回收,但对药厂、生产企业回收处理过期失效和近效期(接近失效期)药品没有硬性规定,目前的药品管理法也没有对个人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正规渠道回收剩余药品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还是一个空白。本报记者张雯婧姜凝本版照片本报记者胡凌云王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