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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内蒙古鄂尔多斯消费者张某日前来到和平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位于和平区的一家汽车专卖店,称其于今年八月底在该专卖店所购价值441万元的宾利汽车有二次喷漆痕迹,怀疑为翻新车,为此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和平区消协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所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推断该车有可能是在出厂时出现过碰撞或者是划痕并做过修补,但不属主观故意欺诈范围,车辆整体无明显质量问题。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消协建议由汽车专卖店给消费者做出退车处理,并适当补偿消费者因投诉该汽车质量所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过路费、汽油费等损失。然而,经过两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解决意见,消协则终止调解并建议对该车做质量技术鉴定。
10月下旬,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却再次致电消协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请求消协继续进行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解决意见:该汽车专卖店为消费者张某退车并全额返还购车款,同时予以适度补偿。据了解,近日,消费者张某所购汽车已退,相关手续也已办妥。(通讯员齐建全 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