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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5月26日,读者王先生在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问题的同时,提出希望能通过笔者“连线”本报在“警界时空”版报道过的律师,希望得到专家在法律上的指点。
据居住在河北区群芳路宁桥里的王先生反映,前天夜间,他把汽车停放在该地楼前。昨日早晨,当他欲驾车外出时,看到在自己的爱车车身上和周围,散落着许多水泥碎块,把车身砸出多个坑瘪并伴有划痕。抬头望去,在该楼楼顶外檐的水泥装饰带,新出现条状脱落。砸车这些水泥碎块的颜色和数量,与脱落的楼顶外檐水泥装饰带吻合。
居住在此已久的王先生深知,这里都是有10多年历史的旧楼,现基本都是私产房,而且这里既没有实行物业管理,也没有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在这种情况下,爱车被砸损失惨重找谁赔偿、如何处置?他想到本报日前“优秀资深律师办案实录”中曾报道过的本市百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媛媛。
笔者当即联系到赵律师,她说,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王先生应向房产所有者主张权利、索赔损失,并有望通过追究物业管理部门责任、动用共有部位维修基金等手段与途经得以解决。可这片老楼既没有实行物业管理,也没有公共部位维修基金,王先生固然也可到法院起诉众多业主,但操作起来难度较大,解决问题前景不容乐观。赵律师还指出,本市类似老旧楼房很多,且越因没有物业管理和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出现类似事故的概率越高。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还没有专门的针对性极强的具体内容。鉴于此,有关车主目前采取的“上策”是,应尽可能把车停放在停车场或周边较为开阔的地方,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姬培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