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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0年前后,市内六区执行的非机动车收费标准规定:“临时存放自行车每辆0.5元,电动车为1元,过夜价格加倍。”可市面上很多存车处,收取的价格却从1元到2元不等,很多市民对存车处五花八门的乱收费提出质疑。而存车处管理者也对该标准颇有微词,“标准规定的价格,并没有考虑这几年租金上涨、用人成本增加等因素,不涨价很难维持经营”。双方各执一词,对此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车主:存车费涨一倍市民反应不一
“存一辆自行车多少钱?”“1块!”在天津医院门口,刚存完车的一位市民不禁质问管理员:“存个自行车怎么这么贵?”
记者在路边随机采访了20多位市民,一多半市民认为目前存车业存在乱收费的现象,其中6位市民明确表示,“存一辆自行车交1元、电动车交2元的价格太贵了”。不到10位市民则表示物价成本提高,对于涨价表示能够理解。
市区物价局:2010年前后执行收费标准至今尚未涨价
由于非机动车收费定价权已经在2002年由市物价局下放到各区县物价局,为了回答“非机动车存车到底应该交多少钱”这个问题,记者联系了市内六区的物价局。
得到的回复是,市内六区的定价标准基本统一:临时存放自行车,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0.5元,电动车为1元;从当晚22:00至转天6:00,夜间存车按上述标准加倍执行。除南开区、和平区从2009年11月份执行该标准,其他区也从2010年年初执行,各区至今未出台新的调整标准。对于记者反映的存车收费涨价问题,各区工作人员均表示,存车处自身没有定价权,一旦发现不按标准收费,市民可拨打市物价局热线12358或者各区物价局的电话进行举报。
存车处:租金用人成本增加干副业补贴经营
记者从一位存车处管理者口中了解到,目前存车业实在不好干。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今年8月份开始,存车处的租金从每月4000元涨到了6000元,而一个能存放300辆车的昼夜存车处,白班夜班各需要雇佣两个人,每人只按1000元工资计算,这个存车处一个月的开销要1万元。“可现在,赶上人多的时候也就能存200多辆车,周六日就更别提了,一个月下来勉强收支平衡。”负责人坦言这还是按照每辆自行车1元、电动车2元的标准计算的,要是按照物价局定的标准,根本没法正常经营。
在总医院附近的一家存车处,自行车存车费虽然没有涨价,还是每辆0.5元,但经营起来捉襟见肘,不得不干“第二产业”。负责人表示,由于经营困难,不得不在站点里搞“第二产业”,靠偶尔给顾客提供复印、早餐等服务挣点补贴钱。
除了租金涨价、存车量减少,用人成本增加是最困扰存车经营者的难题。和平区存车管理总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年轻人不愿意干,上年纪的他们又不敢用,有时工资涨到2000元都很难招到人。存车费不涨价,看车人员连自己的工资都挣不出来。
对于存车处面临的经营困境,各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均坦言收费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只不过这涉及很多市民的日常出行,在调整政策方面会比较谨慎,因此也会有一定滞后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存车站点确实存在经营困难,他们可以通过其主管的存车管理总站向物价局提出调价申请,届时物价局工作人员会实地进行成本监审,再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整价格。新报记者郝颖实习生高若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