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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些天来,雾霾天气屡屡袭击本市,市民们也因此深受困扰。昨天,记者了解到,为了不再加重空气的污染,市建交委颁布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照预案规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督促施工工地设置围墙围挡,工地出入口设立门禁,施工场地及道路绿化硬化,散体物料堆放及苫盖,建筑立面密目网全封闭,工地定期洒水降尘。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的装载、冲洗、加盖等情况以及工地安装车辆冲洗设施;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建设工程渣土运输撒漏;督促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定位监控系统。
同时,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同步,分指挥部在收到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分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利用电话、短信、通知等各种方式,在1小时内通知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负责人以及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相关单位按照保障预案在12小时内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分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在12小时后,组织检查各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24小时内分指挥部办公室将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情况报分指挥部主要领导。
其中,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为停止一切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设工地外檐石材切割作业,停止室外石材地面铺装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露天堆放的土石方及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外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为除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外,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Ⅰ级应急响应措施为停止一切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