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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改善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未来滨海新区将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将施行红、橙、黄三级预警制度,并根据不同的级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响应。其中,针对极为严重的红色污染预警,滨海新区将采取停止全区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以及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等严厉措施进行应对。在各级预警响应过程中,拒不执行的企业将受到立即关闭的严惩。
红色预警
将停止建设工程生产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三级:预测将发生一天(含)以上,AQI(空气质量指数)≥500,空气质量为极重污染,为Ⅰ级(红色)预警;预测将发生连续三天,500>AQI(空气质量指数)>300,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为Ⅱ级(橙色)预警;预测将发生连续3天,AQI(空气质量指数)>200,但未达到Ⅰ级、Ⅱ级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重污染或以上级别,为Ⅲ级(黄色)预警。
根据不同的预警级别,相关部门将立即启动相应的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分为强制性措施、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两类。其中,针对Ⅲ级(黄色)预警时将采取包括重点排污工业企业采取限产等措施、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加强公交运力保障等9项强制措施,Ⅱ级(橙色)预警时,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城区道路及主干道每日水洗1次、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实施单双号限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等4项强制措施。
在出现最高级别的Ⅰ级(红色)预警时,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将增加停止全区所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
在发布各级预警强制性措施的同时,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滨海新区还将发布6项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等内容。
同步响应
拒不执行企业将严惩
实施方案中规定,根据天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的预警信息,滨海新区将立即启动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各管委会、各部门明确专人定点负责区域内各类工地、排污企业等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检查。对于拒不执行应急措施的企业,将采取立即关闭的措施予以严惩。
应急响应与预警发布同步。一般情况下,要求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及搅拌站、水泥粉磨站、渣土储运站等在2小时内落实应急措施;机动车在预警信息发布的第二天零时开始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以及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在预警信息发布的第二天开始实施。
应急响应过程中,拒不执行应急措施的企业,政府要采取措施立即关闭,执行不力的企业,要按照高限依法严肃查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