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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10日从市建交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全市建设工地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维护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据介绍,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同步,分指挥部在收到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分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成员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利用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在1小时内通知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负责人以及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相关单位按照保障预案在12小时内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分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在12小时后,组织检查各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24小时内分指挥部办公室将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情况报分指挥部主要领导。(记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