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如不能正常浏览请选用IE浏览器
关于公布《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津政发[2013]41号),制定《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二、反馈意见可以直接寄送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邮政编码:300250;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信箱反映意见,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电话号码:24539021,24539022,24539353,24539354;电子信箱:tjstkb@163.com。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