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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2月16日零时开始,本市实施无偿摇号与有偿竞价相结合的限牌措施。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的相关规定,市民在限牌前已购买但未上牌照的汽车应办理公证,以证明是限牌前购买的车辆,然后可以直接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车辆登记上牌。天津市北方公证处有关人员提醒,此项公证免费,目前全市各个公证处都正在进行办理,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25日17:00。
天津市北方公证处有关人员介绍,在12月16日之前已经交付全款并得到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或已经支付定金并签订小客车购销合同,经公证机构认证为真实、合法的,可以直接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无需申领指标证明文件。办理公证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车主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发票,或二手车销售发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记者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