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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出租车司机为琐事聚众斗殴,大打出手。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聚众斗殴案提起公诉,近日,四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被告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都是“的哥”。2012年11月的某晚,被告人赵某在本市河东区某地与被害人张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争吵后被劝离开。次日,被害人张某与另一名被害人王某至赵某处与赵某理论,双方争吵后动手撕扯,赵某自觉吃亏离开。之后,赵某手持木棍纠集钱某、孙某、李某,在本市河东区某地对两名被害人实施殴打后逃之夭夭。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均自发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王某头面部多处损伤均为轻伤。经公诉后,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冲动是魔鬼”,应时刻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千万不要因为一些小事引起不必要的冲突。 (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张路张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