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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读者楚先生:我因业务需要经常驾车出差,高速收费站总是排起长队,但旁边的ETC(高速公路电子收费)通道却很畅通。听说京津冀鲁晋五省市ETC系统近日实现联网,我也想办理ETC设备以便快速通行,请问应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市政公路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京津冀鲁晋五省市ETC系统实现联网后,这五省市的ETC客货车辆用户,可在五省市任意高速公路实现ETC专用车道更加快速通行。装有ETC设备的车辆可省去很多排队等候的时间。
整套ETC设备包含一个电子标签和一张速通卡。个人车辆办理ETC时,需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需提供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车辆办理时,还需盖有单位公章的介绍信、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ETC设备的车辆,电子标签需要安装在指定位置。安装ETC设备的车辆,不能自行将电子标签拆卸或更换到其他车辆上。ETC设备每套430元,其中400元是电子标签费用、30元为速通卡押金。装有ETC设备的车辆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享受5%的优惠。
目前,ETC管理中心设有三家直属营业厅,分别是: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客户服务中心,位于河北区外环东路16公里处(兴耀批发市场旁);津滨高速滨海站营业厅,位于津滨高速滨海收费站;开发区营业厅,位于开发区第五大街37号(原养路费征稽一所)。详情可登录网站www.tjetc.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