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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居民符合四项规定可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
非本市居民符合相关规定也可申请
根据本市最新发布的《天津市申请小客车调控办事指南(个人)》,本市居民只需符合四项规定就可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非本市居民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也可申请。
根据《指南》,想要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的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人员等都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此外,非本市户籍人员除要满足以上条件外,还要满足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并持有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
此外,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和个体工商户等满足相关条件也可申请。(记者张苗苗通讯员孙刚)
申请信息有误当及时修改
取消和重新申请须在当月20日前提出
在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时,如果申请个人信息有误或发生变化,或想要取消和重新申请的,当在当月20日前及时修改。
申请人修改信息可在网站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修改申请”,也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服务窗口办理。个人申请取消和重新申请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也可通过网站或服务窗口申请。(记者张苗苗)
个人想换车可申请更新指标
须在车辆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
根据《指南》,个人转移、注销、迁出名下津牌小客车后,可申请更新指标,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申请人可在网站填写申请,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需填报的内容包括:申请个人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申请原机动车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原车辆号牌种类、原车辆号牌号码、业务类型及联系方式等。
经审核通过后,不需获取增量指标,即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记者张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