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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男子谎称可以“搞定”公安机关,使得一被害人信以为真欲帮朋友不受公安机关处理,从而先后数次被骗。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后,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刘某判处刑罚。
过去两年间,被告人张某编造谎言骗取被害人李某相信其可以通过关系,帮李某的朋友不受公安机关处理。随后,张某以办事要用钱为名,在本市河东区某处骗取李某现金10000元。被告人张某后来又伙同另一被告人刘某在被害人住所等地以办事用钱为由先后三次骗取李某现金44000元。两名被告人将骗得的54000元全部用于购物等日常消费。经被害人报案,后两被告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鉴于被告人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认定为从犯,且系自首,在案发后能够积极退赔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检察官提示广大市民,通过“拿钱办事”的借口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时常出现,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绝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切勿轻信他人索要钱财的说辞,以免上当受骗。(记者王赫岩通讯员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