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列车扒窃案,作案男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10月31日晚,家住秦皇岛市的中年男子殷某在天津站登上了开往秦皇岛的K7727次旅客列车,预谋行窃。其间,殷某在列车的4号车厢碰到了“同行”宁某,两人打过招呼后各自寻找行窃目标,而后竟不约而同地盯上了46号坐席上正在熟睡的女大学生惠某随身携带的一个双肩背包。宁某随即坐到了惠某身边,殷某也跟着坐在同一排座位上。后宁某因畏惧被来往旅客发现而未敢动手,坐了一会儿便走了。殷某则趁机坐到熟睡的惠某身边,打开其双肩背包的拉链窃得一个红色钱夹后离开座位。恰在此时列车停靠唐山车站,殷某急忙下车准备逃离,当其进入出站地道翻弄钱夹时,被尾随其后的民警当场抓获。 (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刘连生宗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