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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工商蓟县分局盘山工商所日前调解了一副食店为未成年人代充游戏币引起的消费纠纷。
日前,蓟县官庄镇一消费者打电话到工商蓟县分局盘山工商所投诉,反映自己11岁的儿子在几天时间内陆续从家中偷偷拿走1000元钱在某副食店内充了Q币,家长知情后去该副食店要求退还500元钱,店主称其是在孩子一再要求下才帮其充的,而且并未牟利,不愿退钱。
接到投诉电话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副食商店调查了解情况。据了解,该副食商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未包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其擅自为他人代充Q币属于超越其工商登记核准经营范围的违规经营行为。再据有关规定,如果孩子的年龄超过10周岁不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家与孩子交易数额过大,且家长对此交易不认可,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商家协商返还钱款,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经过协商和调解,副食商店退给家长500元现金。对于副食商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游戏虚拟交易服务,盘山工商所已责令其停止该业务的经营。
工商机关提示:春节过后,孩子的压岁钱增多,家长不能放任孩子自由支出,最好的办法是和孩子一起制定一个“财务”制度,对于如何花钱,做哪些事情可以花这些钱,花多少钱都要有一个规则,所花的每一笔钱都要有记录和去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通讯员韩雪梅 屈东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