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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14年天津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本市将全面提升卫生行业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完成《天津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等立法任务。今后,本市医疗纠纷问题将做到“有法可依”。
本市自2009年2月起正式实施《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成立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医疗纠纷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目前,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7.1%,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医疗纠纷数量连续5年大幅度下降,形成了医疗纠纷化解的天津模式。今年,本市卫生部门将进一步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成《天津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等立法任务。加强全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同时,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和完善医学鉴定,提高鉴定组织职业化技能,关注骨科、普外、妇产等医疗纠纷高发专业纠纷分析和反馈预警,做好医疗纠纷投诉信访调研、处置和回复工作。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记者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