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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提出“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目前已确定了六项服务可以向社会购买,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等。
记者随后调查了解到,自2013年9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后,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等地都启动了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工作。在天津市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对社会服务的承接主体有七项要求,并没有要求必须是天津市的社团或者企业。相关专家指出,京津冀地区有丰富的科研、人才以及社团组织资源,要打破地域保护主义,这样才能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天津
政府可向社会购买六类公共服务
(一)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基本公共安全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人才服务、粮油储备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二)社会管理服务事项
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公益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公益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四)技术服务事项
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五)政府消耗性服务事项
公车租赁服务、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后勤服务事项。
(六)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监督、评估、绩效评价、工程服务、项目评审、咨询、技术业务培训、审计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天津六类公共服务可向社会购买
天津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提出,要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
目前确定的政府可以购买的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等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等技术服务事项;公车租赁服务、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等机关后勤服务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监督、评估等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据天津市财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政府购买服务将遵循“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公开择优,以事定费;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的原则,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使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名词解释
政府购买服务,源于上世纪80年代主要发达国家,主要内容是主张公民和社会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政府可通过契约化、民营化等形式,把公共服务的生产交由市场和社会力量来承担,通过鼓励民间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七项要求中没有具体门槛
记者查阅文件得知,《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年检或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良好;(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开区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梁晓指出,七项要求中并没有地域限制,如必须是注册在天津的社团组织或企业,也没有注册资本限制,如要求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等。而是依据“社会服务”专业水平来设立入围标准,体现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开放性。原则上来讲,河北省、北京市的相关社团组织和科研院所也可以来津投标相关公共服务项目,天津市政府部门可以“优中选优”。
可借助北京资源提高津冀公共服务水平
由于北京市是我国的行政、文化中心,社团组织、科研院所多,行业协会多,企业实力强,人才资源丰富,相应的公共服务承接主体专业水平也较高。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北京市社会组织已达1.6万家,在环渤海区域内各城市中密度最高。北京市有高校100多家,科研院所300多家,行业协会近500家,是全国文化、科研、行业管理资源最集中的地方。
此前的《首都经济圈规划》中提出,北京的医疗资源也过于集中,外地人进京看病是导致交通拥堵的一大原因。医疗资源的集中,在基本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慈善救济等政府急需购买的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形成了优势,北京的医疗机构可以考虑向津冀地区输出资源,竞标河北省、天津市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在河北省发布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中提出,2014年起,河北省将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17个领域试点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涉及公共医疗卫生规划、政策研究、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等方面,北京地和天津地区的相关研究机构也可以考虑竞标。
天津财经大学相关专家指出,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式。在京津冀地区,应打破地区保护主义倾向,在公共服务购买方面建立统一、有序、开放、竞争的市场,这样才能促进京津冀资源有效配置,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记者李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