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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越野车司机由于酒驾、遮挡号牌、违反限行规定上路、逆向行驶等多项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对其依法予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27分并处罚款2400元处罚。3月1日起本市机动车限行措施实施后,交管部门已查获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317起,其中,污损号牌违法12起,遮挡号牌违法80起,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违法225起。
3月14日15时,交警宜白路大队在北辰道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号牌位置被红布遮挡,交警随即对车辆进行拦检,发现该车前后号牌被红布和灰布分别遮挡。询问中,交警发现驾驶人疑似酒驾,遂要求其接受酒精检测。然而,驾驶人突然启动车辆提速沿外环线由南向北逆行逃跑。随后交警在外环线附近将该名驾驶人拦截查获。后经抽血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确认为28毫克,属于酒驾交通违法,该车号牌为津QXXX20,被查获当日也属于限行尾号。
交管部门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逆向行驶,处罚款200元扣3分;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处罚款200元;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处罚款200元扣12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800元扣12分。交管部门对于该驾驶人上述多项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依法对其予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27分并处罚款2400元的处罚。
该驾驶人在被暂扣驾驶证的半年内,不再具有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还要到交管部门预约参加7天学习教育,并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由于该驾驶人准驾记录为A2D,具有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记录,一次性记满12分后要被注销最高准驾记录,三年内再无交通违法记分才可以再申请增驾。 (记者冯琳通讯员焦轩滕飞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