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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市民孟先生的爱车突然出现问题,到4s店检测后,才发现是加了加油站的油才使车辆出现问题。孟先生找到加油站索赔,却被拒绝。为此,工商部门对加油站的油品进行抽查,结果显示油品质量不合格,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家住宁河县芦台镇的孟先生去年买了一辆越野汽车,开了一些日子以后,今年年初突然发现提速不畅,便到4S店进行检修。4S店技术人员对油路系统进行检查时,发现因燃油质量问题造成了发动机的“三元催化器”堵塞。技术人员更换了新的部件,同时换掉了油箱内的汽油,经反复试验,加速不畅问题彻底消失。
问题查清后,孟先生找到最后一次加油的宁河县大北涧沽镇某加油站,出示了当时加油的票据,想就汽油质量问题讨个说法,对方不予理睬,孟先生无奈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工商宁河分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向孟先生详细询问了车辆使用情况和发生故障时的症状,同时走访了4S店,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确认情况属实。为拿到汽油存在质量问题的第一手证据,执法人员邀请市质检专业检测机构,对该加油站灌存93#汽油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显示硫含量458,超标9倍,为质量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迅速对该加油站的进货渠道、销售情况等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实该批次油品是加油站老板低价从一辆流动售油车上购进,截至查获时已基本售完,非法获利3000元。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对该加油站依法做出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加油站退还消费者孟先生加油款、汽车换件及修理费用共5000元。 (记者张蕾通讯员岳林春王静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