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出租车行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服务质量也将不断提高。记者获悉,《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规范明确,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乘客上车前禁问目的地,不得挑客,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3年10月12日批准,今天起正式实施。规范要求,出租车司机须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等。还规定出租车司机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句汉语和英语常规用语。
此外,《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修改了顾客投诉回复时限,明确出租汽车经营者要按规定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还要求出租汽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召预约服务,同时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无障碍车辆。(记者苏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