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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这份《规范》对出租车司机服务用语、载客要求、服务规范等内容做出了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新《规范》是对2008年版本的重新修订,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
在此基础上,新《规范》还明确了多条对驾驶人员的服务要求,如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不能吃带有异味的食物。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出租车企业应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召预约服务等。
随着新《规范》的出台,本市地方标准也会进行相应调整,更好地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秩序,方便市民出行。(记者张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