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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残疾人康复协会了解到,本市对贫困孤独症儿童有康复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者每年给予12000元的康复救助金。
市残联与市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2013年至2015年对本市贫困孤独症儿童开展抢救性康复项目。12000元的康复救助金,主要用于对0至7周岁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由各定点康复机构采取康复救助卡的方式,参照国家项目要求,为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规定项目的康复训练服务和康复救助。
被救助的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精神卫生中心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年龄0至7周岁;本市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家庭的孤独症儿童,或经区县残联审核批准的经济困难家庭的孤独症儿童。
据介绍,凡符合条件的救助者,采取家长(监护人)申请、居(村)委会推荐、区县残联审批的方式,经市残联审核批准后,向受助对象发放康复救助卡。受助对象凭康复救助卡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针对孤独症儿童的需要,制定个别化训练计划,开展康复训练、家长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