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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4月8日,北辰区青光派出所查处一起恶意破坏窃电证据的案件,窃电嫌疑人不仅要面临追缴窃电电费和3倍违约罚款的处罚,还要承担破坏电表所带来的损失。
通过警方调取的录像显示,当日上午,一男一女走进国网天津城东公司的青光营业所,在工作人员拿出电表出示窃电证据时,女子强行抢夺电表并揽入怀中,两人迅速离开现场。城东公司立即报警,警方根据电力部门提供的档案信息,于当日下午在嫌疑人的家中找到两人。尽管嫌疑人态度蛮横、极力否认,但在相片、录像、系统数据等铁证面前,最终承认了窃电事实并接受处罚。
国网天津城东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户在前一周被查出有窃电行为,当时予以拆表处理,并进行了录像和拍照取证,要求窃电嫌疑人在一周内办理处理窃电的相关业务。但是窃电嫌疑人动了“歪脑筋”,妄图掩盖事实,殊不知即便藏匿电表也不能消除已经留存的窃电证据,反而错上加错。
据了解,城东公司今年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对于证据确凿且拒不接受处理的窃电嫌疑户,警方将在第一时间出动警力,对窃电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讯员程权)